一、會計師事務所承辦年度會計報表審計、驗證投入資本、清算審計業務,執行計件收費標準;承辦其它業務,執行計時收費標準,經雙方協商,也可按計件收費。
1、計件收費標準
(1)、年度會計報表審計 單位:元/件
資產總額 |
500萬元以下 |
501-1000萬元 |
1000萬元以上 |
備 注 |
收費標準 |
萬分之六 |
萬分之五 |
萬分之四 |
收費起點2000元 |
企業清算審計收費按上述標準的150%執行,但不低于3000元。
股份制企業年度會計報表審計按資產總額的萬分之六收費,但不低于50,000元。
(2)、驗證投入資本 單位:元/件
注冊資本 |
50萬元以下 |
51-100萬元 |
101-300萬元 |
301-500萬元 |
501-1000萬元 |
1000萬元以上 |
收費標準 |
600 |
800 |
1000 |
萬分之五 |
萬分之四 |
萬分之三 |
多次驗資,首次按上述標準100%收費,以后每次按上述標準70%收費。
2、計時收費標準,按承辦人員不同專業技術資格分為以下四類:
(1)、主任會計師 160元/小時 (3)、注冊會計師 120元/小時
(2)、副主任會計師 150元/小時 (4)、會計師 80元/小時
二、會計師事務所可按項目收費額的50%預收業務費,工作完成后再收取余額。委托單位如中途撤銷委托,應按業務量的進度付費,但不得低于項目收費額的30%。委托單位不能如期提供資料而延長工作時間的,應參照計時收費標準酌情加付費用。
三、委托業務不在會計師事務所所在地的,委托單位應承擔會計師事務所派出工作人員的旅差費、住宿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