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urce id="3w4oa"><menuitem id="3w4oa"><option id="3w4oa"></option></menuitem></source>
  • <tt id="3w4oa"><tbody id="3w4oa"></tbody></tt>
  • <source id="3w4oa"><menu id="3w4oa"></menu></source>
    <b id="3w4oa"><tbody id="3w4oa"><del id="3w4oa"></del></tbody></b>
    <tt id="3w4oa"><tbody id="3w4oa"><label id="3w4oa"></label></tbody></tt><tt id="3w4oa"><form id="3w4oa"><label id="3w4oa"></label></form></tt>
    <tt id="3w4oa"><form id="3w4oa"><del id="3w4oa"></del></form></tt>
  • <strong id="3w4oa"><tbody id="3w4oa"><label id="3w4oa"></label></tbody></strong>

    <cite id="3w4oa"><form id="3w4oa"></form></cite>
  • <source id="3w4oa"><nav id="3w4oa"><option id="3w4oa"></option></nav></source>
    注冊會計師業務
    您現在的位置:網站首頁->公司業務->注冊會計師業務

    房地產價格評估糾紛調解辦法

    發布時間:2006-05-23點擊:1465次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房地產價格評估糾紛的調解工作,公正、及時地解決房地產價格評估糾紛,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因房地產價格評估行為產生糾紛的調解,以及涉及確定房地產評估價格產生糾紛的調解,包括國有房地產和其他房地產的價格評估糾紛,適用本辦法的規定。與房地產價格評估無關的經濟合同糾紛和產權糾紛等不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中國房地產估價師學會下設房地產價格評估糾紛調解委員會,負市全國房地產價格評估糾紛的調解及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房地產估價師學(協)會下設房地產價格評估糾紛調解委員會,負責當地的房地產價格評估糾紛的調解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暫未成立地方房地產估價師學(協)會的,由當地房地產主管部門負責其行政區范圍內的房地產價格評估糾紛的調解工作。
      第四條 房地產價格評估糾紛調解委員會(以下簡稱調解委員會)必須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按照當事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則,公平合理地處理房地產價格評估糾紛。
      第五條 當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參加糾紛調解,代理人必須向調解委員會提交由當事人出具的載明委托事項和權限的授權委托書。
      第六條 除雙方當事人要求外,調解不公開進行。
               第二章  調解組織
      第七條 調解委員會,由主任一人,副主任和委員若干人組成。中國房地產估價師學會調解委員會的主任、副主任由學會理事會選舉產生,地方調解委會理事會選舉產生后報中國房地產估價師學會批準、備案。主任、副主任每屆任期三年,可以連選連任,但最多不超過兩屆。
      第八條 調解委員會設專職調解員若干人,在調解委員會領導下處理房地產價格評估糾紛,調解委員會根據需要,可以聘請兼職調解員,兼職調解員在執行職務時與專職調解員享有同等的權利?! 〉诰艞l 調解委員會組成人員和調解員要由作風正派,辦事公正,并具有豐富的專業知識、法律知識和評估實際經驗的房地產評估師擔任,各級調解員須經國家建設部統一考核,頒發資格證書后,由調解委員會任命或聘請。
      第十條 房地產價格評估糾紛案件的調解,由調解員兩人以上(含兩人)組成調解專案組(以下簡稱專案組)進行,調解委員會指定其中一人為首席調解員。重大、疑難的房地產價格評估糾紛案件,專案組可以提交調解委員會討論決定。調解委員會的決定,專案組必須執行。
      第十一條 調解委員會或專案組調解案件,實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調解應有文字記錄,由調解委員會或專案組成員簽名,調解中的不同重見,應當如實記入筆錄。
      第十二條 調解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回避:
     ?。ㄒ唬┦潜景府斒氯?;
     ?。ǘ┦钱斒氯说慕H屬;
     ?。ㄈ┡c本案有利害關系;
     ?。ㄋ模┢渌赡苡绊憣Π讣幚淼那樾?。
      當事人發現調解人員有前款情形之一的,可以向調解委員會提議申請回避。
      第十三條 首席調解員的回避,由同級調解委員會決定;其他調解員、書記員的回避,由首席調解員決定。對回避的決定,應以口頭或書面的方式通知當事人。
           第三章  調解管轄
      第十四條 中國房地產估價師學會管轄下列房地產價格評估糾紛案件:
     ?。ㄒ唬幾h房地產價格評估額在三億元人民幣以上的房地產價格評估糾紛案件;
     ?。ǘ┯兄卮笥绊懙姆康禺a價格評估糾紛案件;
     ?。ㄈ┲袊康禺a估價師學會調解委員會認為應由其處理的房地產價格評估糾紛案件。
      其他房地產價格評估糾紛由房地產所在地省級調解委員會管轄。
      第十五條 下列房地產價格評估糾紛案件,調解委員會不予受理;
     ?。ㄒ唬┤嗣穹ㄔ杭航浭芾砘蛘邔徖磙k結的;
     ?。ǘ┙涍^公證機關公證后發生爭議的房地產價格評估糾紛;
     ?。ㄈ┮环缴暾堈{解,另一方不愿意調解的。
             第四章  調解程序
      第十六條 當事人因房地產價格評估問題發生糾紛,經協商無效,雙方自愿申請調解的,由當事人向省級房地產價格評估糾紛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提出申請調解的一方當事人為申訴人,另一方為被訴人。
      第十七條 申請調解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ㄒ唬┥暾埲耸桥c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當事人;
     ?。ǘ┯忻鞔_的被訴人及具體的申請要求和一定的事實根據;
     ?。ㄈ僭撜{解委員會受理范圍的糾紛。
      第十八條 申請調解,申訴人應向調解委員會提交調解申請書。申請書的內容包括:申訴人與被申訴人的名稱或姓名、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行政和產權主管部門;房地產價格評估糾紛的主要情況;申訴的要求及所依據的事實和證據;申請日期;申訴人簽字申訴單位負責人簽章;有關經濟行為的章程、合同等有關法律證明文件,以及房地產價格評估有關資料及其他需提供的資料。
      第十九條 調解委員會收到調解申請書后,經審查,符合規定的,在十個工作日內予以立案,成立專案組,申請理由行不充分或資料、證據不足的,在十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
      第二十條 立案后,調解委員會應對申訴人和被訴人進行深入的調查,了解房地產價格評估糾紛的情況和各方的理由,調解委員會有權自行調查取證,評估糾紛各方必須積極配合,如實反映情況并提供有關的檔案資料和原始憑證。調查中發現申請理由不充分,又不能按時提供補充依據時,可勸申訴人撤訴或予以退訴。
      第二十一條 已經受理的案件,如申訴人要求撤回申請,而被訴人又無異議的,應當準許;如被訴人提出異議的,應繼續調解。
      第二十二條 專案組召開房地產價格評估糾紛案件調解會議,應當在開會前三個工作日通知有關當事人。
      當事人接到通知后,無正常理由不列席會議或未經專案組許可中途退出的,可作缺席裁決。
      第二十三條 專案組對房地產價格評估糾紛應先行調解,如調解成功,應簽訂調解協議書,雙方當事人應在調解協議書上簽名或蓋章,并由調解員簽名,并加蓋調解委員會印章,完成調解工作。
      如調解無效,應及時進行裁決。
      第二十四條 房地產價格評估糾紛案件調解會議按以下程序進行:
     ?。ㄒ唬┰儐柈斒氯撕彤斒氯岁愂鍪聦?;
     ?。ǘ┏鍪竞丸b別有關證據;
     ?。ㄈ┥暾埲嘶蚱淅砣税l言;
     ?。ㄋ模┍辉V人或其代理人發言;
     ?。ㄎ澹╇p方辯論;
     ?。╇p方辯論終結,首席調解員按申請人、被訴人順序征詢最后意見,再次調解;
     ?。ㄆ撸┤缯{解不成作出裁決。
      第二十五條 調解專案組認為必要時可對現場進行重新考察或聘請專家進行論證,或指定水平較高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重新評估后再作出房地產價格評估糾紛調解的裁決,并形成調解裁決結果通知書。
      第二十六條 房地產價格評估糾紛調解裁決結果通知書應當寫明:
     ?。ㄒ唬┥暾埲?、被訴人及代理人的名稱或姓名、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
     ?。ǘ┥暾埖睦碛?、爭議的事實和要求;
     ?。ㄈ┱{解裁決認定的事實、理由和適用的法律、法規;
     ?。ㄋ模┱{解裁決結果;
     ?。ㄎ澹┤绮环{解,其上訴期限。
      專案組所有調解員在房地產價格評估糾紛調解裁決結果通知書上署名,并加蓋調解委員會印章,并在作出糾紛調解裁決結果通知書后五日內報送中國房地產估價師學會糾紛調解委員會備案。
      第二十七條 房地產價格評估糾紛當事人接到房地產價格評估糾紛調解裁決結果通知書后,應按通知書規定的期限履行調解結果,當事人對省級調解委員會的裁決結果不服的,可在收到裁決結果通知書二十個工作日內向中國房地產估價師學會下設的房地產價格評估糾紛調解委員會提起上訴,二十個工作日內不上訴的必須按期限規定履行裁決結果。
      中國房地產估價師學會糾紛調解委員會作出的裁決是終審裁決。
      當事人不履行已經生效的調解書和調解裁決書,另一方可向不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二十八條 中國房地產估價師學會糾紛調解委員會對省級房地產價格評估糾紛調解委員會已經生效的裁決,發現確有錯誤的,有權撤銷原裁決,指令糾正。
      第二十九條 中國房地產估價師學會糾紛調解委員會在案件調解過程中發現當事人有違背《房地產估價師注冊管理辦法》等行為,應提請中國房地產估價師學會有關部門對該當事人進行處理;如發現當事人有其他違法亂紀行為,構成犯罪的可提交司法部門處理。
              第五章  附 則
      第三十條 本辦法由國家建設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上一條:房地產估價機構管理辦法下一條:沒有記錄了
    亚洲一区亚洲无码_人妻精品欧美另类综合_天天无码视频在线免费_国内精品视频自在一区